2025年2月1日實施的《檔案展覽工作規范》(DA/T 102—2024)已為檔案文化服務樹立新標桿,而此次《表演藝術機構藝術檔案管理規范》等2項標準的出臺,標志著藝術檔案管理進入專業化、標準化新階段。其核心價值在于:
填補管理空白:針對表演藝術檔案分散性、專業性強的特點,首次建立從收集、整理到利用的全流程標準體系;
強化文化傳承:通過規范戲劇、舞蹈等演出檔案的保存,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記憶;
服務國家戰略:響應《十四五全國檔案事業發展規劃》要求,為文化強國建設提供檔案支撐。
同時對數字演出的檔案類別也做了進一步的擴充,既涵蓋了4K/8K的演出錄像,又將VR的舞臺設計等新型的載體都納入了其中;
明確演員手稿、舞臺美術設計圖等易遺漏材料的歸檔要求。
建立預歸檔制度,要求演出籌備階段即啟動檔案跟蹤;
引入檔案分段驗收機制,適應大型巡演項目的特殊性。
規定音頻檔案需采用WAV無損格式,視頻檔案需滿足HDR色彩標準;
建立元數據標簽體系,實現跨機構檔案互認。
對珍貴演出檔案實行雙套制保管(實體+區塊鏈存證);
對檔案分級設置相應的訪問權限,就能更好地在檔案的保護和利用之間取得動態的平衡。
中小型劇團可聯合建立區域藝術檔案托管中心;
建議將檔案管理納入演出項目預算,比例不低于總經費的3%。
通過標準化促進檔案資源共享,如建立全國演出檔案數據庫;
為藝術創作提供歷史素材,推動文化創新。
通過對兩項標準的有力地實施,不僅能將藝術的檔案從默默的幕后推向更加的臺前,保障了人類的文化記憶的完整性,也為廣大公眾提供了更為豐富的藝術的觀賞和體驗的空間。唯有通過深刻把握數字化的轉型機遇,才能將曾經靜態的檔案中的寶貴信息煥發出新的動態的生命力。